保险营销委托协议是什么保险营销合同范本_保险营销代理合同保险营销委托协议模板

保险营销合同范本

营销合同范本第一篇

: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乙双方本着忠诚合作,共同进步的制度,经友好协商,就甲方x年至x年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合作目的

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进步。

条合作内容

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具体投保区域及车辆牌号双方另行协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车辆保险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单正本为准)

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条业务合作程序

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营销合同范本第二篇

号码保险单号次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面内容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下面内容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险金额:

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航班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险别:

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偿付地点

公司地址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标的范围

条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责任

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经过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条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免除

条由于下列缘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营销合同范本第三篇

条:保险财产范围

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质量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条:保险责任

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天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条:除外责任

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天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天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影响的缘故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职业经过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条:赔偿处理

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_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格应在赔款内扣除。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条: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如被保险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申请书(财产险)

人民保险公司

险投保申请书投保单号:

营销合同范本第四篇

财产保险合同模板

家庭财产保险单

单号:

险人姓名:

财产地址:

期限: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财产名称保险金额是否附加盗窃保险

电器及照相器材

用品

物品

险金额:

险金额:保险费:

人对保险人的除

任条款明确无误签字:

:年月日

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XX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条保险标的

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非机动交通工具;

口粮;

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条不保财产

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格的财产;

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情形下的财产。

条基本险责任

下列缘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

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管道爆裂;

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条责任免除

下列缘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抗议;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缘故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条保险金额、保险价格和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家庭财产的保险价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格。

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险费率均为二‰。

条保险期限

期限为一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二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条赔偿处理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诚恳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一零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

营销合同范本第五篇

合同的模板

章保险标的范围

条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条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章保险责任

条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条下列缘故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缘故。

章保险期限

条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章保险产量、保险价格

条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三至五年平均亩产量的三零%至六零%(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民族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章保险金额、保险费

条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

条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

章赔偿处理

条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全部损失

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

收获期前:

)九零%(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

)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一零%(含)。

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

长阶段│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青至拔节期前│保险金额×三零%│

────────────┼──────────────┤

节期至抽穗期前│保险金额×四零%│

────────────┼──────────────┤

穗期至收获期前│保险金额×八零%│

────────────┼──────────────┤

获期│保险金额×一零零%│

────────────┴──────────────┘

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部分损失

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局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条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诚恳、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章被保险人义务

二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三条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四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缘故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五条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二四小时内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六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一五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章其他事项

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人(盖章):_________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单号码:_________

险人:_________

:_________

───────────────────────────────┐

于__(下面内容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作物保险基本险以及附│

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

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

_作物的保险责任。│

──────┬────────────────────────┤

植时刻│年月旬│

──────┼────────────────────────┤

植地点及方位├────────────────────────┤

东经:°′″–°′″;北纬:°′″–°′″│

──────┴────────────────────────┤

保险面积(亩):│

┬──────┬──────┬─────┬────┬─────┤

│保险产量│约定单价│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千克/亩)│(元/千克)│(元/亩)│(%)│(元/亩)│

├──────┼──────┼─────┼────┼─────┤

│││││

┼──────┼──────┼─────┼────┼─────┤

││││││

├──────┼──────┼─────┼────┼─────┤

││││││

┴──────┴──────┴─────┴────┴─────┤

保险金额(大写):(小写):│

───────────────────────────────┤

保险费(大写):(小写):│

───────────────────────────────┤

险责任期限:│

───────────────────────────────┤

别约定:│

───────────────────────────────┤

保险人地址:保险公司(签章)│

系人:地址:│

───────────────────────────────┤

话:邮码:│

政编码:电话:│

月日│

───────────────────────────────┘

副)理:_________会计:_________复核:_________制单:_________

营销合同范本第六篇

养殖保险_____险保险单(正本)

_________(下面内容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养殖保险____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养殖保险________险的规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标的的保险责任。

性质:____________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

分类

数量

投保

成数

金额

座落地点

:纬度:

险金额

写)

险费

写)

写)

责任期限

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险标的有无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险人地址及邮政编码:保险人:保险公司(签章)

号码:地址:

制及占用性质:邮码:

副)理:__________会计:_________复核:_________制单: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养鸡保险条款

条件

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养鸡场均可投保:

)鸡舍饲鸡一零零零零只以上;

)鸡场选址须在非蓄洪行洪区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场内的建筑物布局应符合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舍内光照、温度、相对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场舍定期消毒;

)投保鸡只的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投保鸡只应为无伤残、无疾并营养完全、饲养密度合理。

责任

条由于下列缘故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依照本规定负责赔偿:

)特定传染病(选定责任);

)特定天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选定责任);

)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诊患本条中的特定传染病,并且经当地县级(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扑杀、掩埋、焚烧的。

:选定保险责任制度见通知)

免除

条由于下列缘故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饲养人员及其家属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保险鸡只互斗、中暑、冻、饿致死,淘汰宰杀;

)战争、军事行动或;

)在观察期内因第二条中特定疾病所致死亡;

)违反防疫规定、拒绝防疫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保险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疾并天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损失。

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鸡只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鸡场设施发生保险责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导致保险鸡只损失;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但属于第二条列明的缘故除外)。

期限

条根据鸡的饲养用途及生长阶段,划分为:

)肉用鸡:从一零日龄起保至五六日龄为止;

)产蛋鸡:

阶段:从四三日龄起保至一四零日龄为止;

阶段:从一四一日龄起保至五零零日龄止;

)种鸡:

阶段:从一日龄起保至四二日龄止。

阶段:从四三日龄起保至一四零日龄为止;

阶段:从一四一日龄起保至五零零日龄止。

条保险肉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七天为传染病观察期;保险产蛋鸡和种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五天为传染病观察期。

条保险鸡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杀或调离约定的保险地点,该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金额、保险费

条保险金额:

)每只肉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五六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每只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一四零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每只种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一四零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条保险费:

险人规定的费率标准计收。

处理

条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以每栋鸡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险天数最长定为连续七天)计算死亡数。若死亡数低于或等于实际存栏数的一五%时,不负赔偿责任;若死亡高于实际存栏数的一五%时,按死亡数扣除死淘数予以赔付。

鸡、产蛋鸡育成阶段、种鸡育雏阶段和育成阶段:

=死亡只数×(一-死淘率)×〔鸡苗单价+×(出险时已饲养天数+出险天数)〕-残值

鸡和种鸡的产蛋阶段:

=死亡只数×(一-死淘率)×每只保额×赔付百分比-残值

肉鸡死淘率为五%;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死淘率为一零%;鸡种死淘率分别是:育雏阶段为五%,育成阶段为一零%,产蛋阶段为八%。

险金额高于保险鸡只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格时,则按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格计赔。

一条发生保险事故时实际饲养只数大于投保只数,按投保数与实际饲养只数比例赔付。

二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所属兽医师出具的诚恳合法的诊断和治疗证明、死亡证明、防疫证明。

三条因第三者对保险鸡只损害而造成鸡只死亡,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若被保险人已取得部分赔款,保险人应在赔偿中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行使代位追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四条保险鸡只发生部分死亡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鸡只数应相应减少,具体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五条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缘故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险人义务

七条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八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鸡只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九条被保险人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加强鸡只饲养管理的规定,搞好饲养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规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记录,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做好防疫、治疗及安全防灾职业。

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数量变动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十一条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救护,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到现场查勘,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死亡鸡只。

十二条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一五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事项

十三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一)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营销合同范本第七篇

章保险标的范围

条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条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章保险责任

条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免除

条下列缘故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缘故。

章保险期限

条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章保险产量、保险价格

条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三至五年平均亩产量的三零%至六零%(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民族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章保险金额、保险费

条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

条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

章赔偿处理

条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全部损失

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

收获期前:

)九零%(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

)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一零%(含)。

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部分损失

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局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条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诚恳、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章被保险人义务

二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三条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四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缘故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五条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二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六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一五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章其他事项

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人(盖章):_________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单号码:_________

险人:_________

:_________

营销合同范本第八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保险单号码:?鉴于________(下面内容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投保标的项目以何种价格投保保险金额(元)费率(‰)保险费(元)?基本险特约保险标的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附加险总保险费(大写)(小写)?特别声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保险人: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盖章)?行业:地址:?所有制:邮码:?占用性质:电话:?财产座落地址:传真:?共个地址:年月日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经过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缘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责任免除?第七条由于下列缘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天然磨损、天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与保险价格?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格或其他方式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格是出险时重置价格。?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一二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第十二条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格确定。?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格是出险时重置价格或帐面余额。?赔偿处理?第十三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下面内容方式计算赔偿金额:?(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格比例计算。?(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第十五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比例扣除。?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诚恳、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第十七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第十九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被保险人义务?第二十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民族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第二十四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一五日后终止保险合同。?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执,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解决:(一)申请仲裁机关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财产保险条款

财产范围

条?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责的财产;

)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

)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格的财产;

)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在运输经过中的物资。

责任

条?由于下列缘故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

)火灾、爆炸;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条?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火灾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责任

条?由于下列缘故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战争、军事行动或;

)核子辐射或污染;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条?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财产遭受经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天然磨损以及损耗;

)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金额与赔款计算

条?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账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格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下面内容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全部损失:

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格为限。

部分损失:

)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账、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

条?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一二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下面内容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按最近一二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出险当时该项科目的账面余额。

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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